二、離婚會對公司產生哪些影響?
1.離婚股權分割導致公司控制權易主
【實例】
2013年8月28日,納川股份公告其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陳志江與前妻張曉櫻離婚,陳志江需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50%過戶給前妻。股票過戶完成后,張曉櫻持納川股份16.146%的股票,成為大股東之一。陳志江卻由于股權分割,有喪失控制權的風險,只能通過與公司其他股東簽訂一致行動協議,成為共同實際控制人。
對于以夫妻一方的名義登記的股權,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中,進行股權實物分割沒有其他程序上的要求,僅需變更登記即可。其結果是,原股東在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低,其配偶成為新股東,從而引起股東人數的變化,也會影響原股東持股份額,進而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。
在有限責任公司中以夫妻一方的名義出資,對股權進行實物分割的情況則相對較為復雜,除夫妻一方持有的股份減少,另一方進入公司成為新股東外,其他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時,配偶無法成為股東,股權分割更多地表現為作為股東的一方和其他股東之間的股權交易,引起公司內部持股比例的變化。這一變化更容易引起控制權在股東內部的轉移。
夫妻二人同為某一公司股東時,進行股權實物分割的,會在二者之間進行持股的重新配置,但二者持股比例總和不會發生變化。這種情況下,夫妻原本是一致行動人,由于婚姻關系的破裂,可能不再采取一致行動,轉而與他人“結盟”,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,引發公司內部的斗爭。
2.股東離婚影響公司上市和股票交易
【實例】
土豆網創始人王微與前妻楊蕾于2007年8月結婚。2009年,土豆網趕在競爭對手優酷之前,向美國證監會提交了上市申請。楊蕾于王微提交申請的次日,向法院起訴離婚,并申請凍結王微名下三家公司的股權。王微持有土豆網95%的股權,其中76%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,故法院凍結了王微持有的土豆網38%的股權。這場離婚官司持續了一年零三個月,最終雙方達成協議,王微付給楊蕾700萬美元的補償,以避免其名下股權被實物分割。但這場離婚風波使土豆網錯過了最佳的上市時機,本來一馬當先的土豆僅成為第三家在美股上市的視頻公司,最終被優酷收購。
股權因離婚糾紛被凍結的,可能導致公司股票無法交易而失去上市資格。待股權解凍恢復上市資格后再上市的,也可能面臨土豆網的困境,即競爭對手已經先一步上市并搶占市場,之后強行上市,股價也會受到影響。上市公司股東,尤其是大股東面臨離婚訴訟時,即使不對股權進行實物分割,也會影響股東個人形象,并進一步影響企業的信譽,使公眾投資者對其盈利能力持消極看法,導致股價下跌,市值縮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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